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5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147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之一,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共同出资设立。该基金2015年度项目开始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根据国内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趋势及研究前沿,2015年度重点支持以下三个领域的研究(具体资助方向请参见附件指南):
(一) 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领域
(二) 深层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领域
(三) 超低渗透油气藏提高采收率领域
二、资助计划
2015年度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计划安排资助经费3000万元。
在以上三个领域内,择优资助“重点支持项目”8项左右,资助强度为300-6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9年12月”。
上述重点研究方向之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探索性研究,拟资助“培育项目”8-10项,资助强度为40-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单位申请。
2.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和石油化工联合基金(B类)为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 “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申请代码1”选择D02、D03或D04,“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者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的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如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生产和技术秘密,应当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为本联合基金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条件。鼓励申请人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研究单位及企业联合申报重点支持项目。
(四)时间安排
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13日,截止日期前申报人应在线提交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各院部应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统一报送申请书,过期不予受理。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 系 人:谭树成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邮件:tsc1980@upc.edu.cn
科技处
2015年2月13日